新泰:三名党员拆违不力被问责

时间:2017-12-13 信息来源:泰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有效推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拆违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近日,新泰市纪委通报了3起拆违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

  1、新甫街道董家街村党员董峰不按期拆除违建问题。董峰未经依法批准,占用董家街村集体土地建设厂房,且不按期拆除整改,新甫街道党工委给予董峰党内警告处分。

  2、果都镇王莫庄村拆违工作不力问题。王莫庄村在拆违工作中进度缓慢,果都镇纪委给予村支部委员(主持村工作)王建国诫勉谈话处理。

  3、小协镇李家庄村拆违工作不力问题。李家庄村原支部书记李学堂任职期间,村违建拆除工作进度缓慢,且其在全镇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中未按要求上报本人的污染生产作坊,小协镇党委免去李学堂村支部书记职务。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以上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在拆违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履职,敢于担当,雷厉风行,实干快干,坚决防止和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纪检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谋划推进,强化对拆违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对不严不实及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确保拆违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市委市府政令畅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