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东平老湖镇巡察工作 动员会议召开

时间:2017-12-14 信息来源:泰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打印】【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12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老湖镇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崔耕和主持召开了与东平县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市委书记王云鹏听取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搞好巡察的具体要求。动员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张丽娟作动员讲话,通报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和工作要求等。老湖镇党委书记李茂忠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郭春利、东平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徐彩虹及巡察组成员出席会议;老湖镇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层干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

  张丽娟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巡察工作正确方向。要严格按照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抓“三大重点”,突出扶贫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情况、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五个方面开展巡察监督。 

  张丽娟要求,要认真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不断强化政治担当。老湖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努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及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党内文件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 

  李茂忠同志代表镇党委领导班子,从坚决支持巡察组开展好工作、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接受监督扎实整改以及坚决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的部署落实到位等四个方面作了表态发言。 

  据悉,巡察组对老湖镇开展巡察工作的时间是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月15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8953863818(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早8:00—晚20:00);举报信箱:泰安市东平县老湖支局16号邮政信箱;举报意见箱: 一处设置在老湖镇政府门口西侧路灯杆上,另一处设置在老湖镇政府办公楼一楼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