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创新实践“三个机制”深化线索处置管理

时间:2017-12-20

  今年以来,为适应执纪审查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科学化水平,岱岳区纪委创新实施了三项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并在不断调整完善中落到实处,效果明显。

  一是探索实施集体评估制度,严防问题线索处置“一言堂”。成立了以纪委主要领导,审理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为成员的问题线索评估小组,定期召开问题线索评估会议,对信访受理、法院、检察院、审计局等部门移交的各类问题线索,按照“四种处置方式”,进行集体分析研判,提出处置建议,然后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统一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将问题线索处置建议交办给委局各部室或基层纪(工)委具体承办。 

  二是探索实施初核审核制度,严防问题线索“失踪失控”。凡是调查组提出的初核终结问题线索,首先要召开纪检监察室务会议,对问题线索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梳理排查,然后形成问题线索处置报告报主管领导审核把关,最后经区纪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对初核终结问题线索的“三级会审”,实现了对执纪审查的全程监督,有效防止了线索遗漏和人情案的发生。 

  三是探索实施“零暂存”制度,严防问题线索“积压”。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全部登记造册实行销号式管理,每月月底对问题线索进行揭底清查,对了结的问题线索及时销号,对尚未办结的积极督办落实,减少问题线索存量,提高线索处置效率。